冯媛 冯媛:女性为何很难从家暴中挣脱出来 因为她们得不到帮助( 三 )


The Paper:经过社会各界多年来打击家庭暴力的努力,您认为目前的家庭暴力状况有所改善吗?
冯远:我觉得是改进了。如今,公众对家庭暴力日益增长的零容忍态度就是最好的证明。然后更多遭受家庭暴力的人站出来寻求帮助。这些现象的改变是社会各种力量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也相信,随着公众对家庭暴力的重视,家庭暴力最终会得到妥善管理。

冯媛 冯媛:女性为何很难从家暴中挣脱出来 因为她们得不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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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发生时,你能为自己和身边的人做些什么?北京市妇女权益机构从《反家庭暴力法》中为读者总结了以下20项具体权利:
1.你有隐私保护的权利,你的真实意愿应该得到尊重。
相关部门在对家庭暴力进行预防、教育、矫治和处罚时,应尊重您的真实意愿,保护您的个人隐私。
2.如果你是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或哺乳期妇女、重病患者,应该得到相关部门的特殊保护。
至少,你可以得到这些特殊的帮助和合理的便利:
强制报告: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
要求相关组织对施暴者进行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对家庭暴力施暴者进行法制教育,必要时对施暴者和受害者进行心理疏导。
临时收容安置:因家庭暴力受到重伤、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者无人看管的,有权要求公安机关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你安置在临时收容、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协助就医和伤情鉴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报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和伤情鉴定。
口头申请保护令:书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并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代为申请保护令:你的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保护令。
监护转移:您有权申请变更监护人,可以向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相关人员或单位寻求帮助,让这些人员或单位向法院申请撤销加害人的监护人资格,为您另行指定监护人。但与此同时,你的前监护人应继续提供支持、维护和保养费用。
3.如果您就医,医疗机构应保留您的治疗记录。
您可以及时保留您的医疗诊断证明,连同伤害照片、伤害鉴定意见、行为人的自证材料等。,作为证明行为人暴力行为成立的重要证据。
4.您有权接受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服务。
5.你有权向人民调解组织寻求帮助。
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及时做好调解记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但需要注意的是,调解只能适用于初期、偶发和轻微的家庭暴力,调解组织在调解过程中必须遵循三个原则:受害人无过错原则、有保留中立原则和背靠背调解原则。周期性、严重的家庭暴力不宜调解,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6.你有权向肇事者所在单位寻求帮助。行为人所在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行为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做好相关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7.您有权投诉、反映或寻求帮助。
你有权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和雇主投诉、反映或寻求帮助。
您的法定代表人和近亲属也可以代表您进行投诉、反映和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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