铬渣 曲靖铬渣污染案:九年不是结束 而是开始( 二 )


在这种情况下,包括两个环保组织和四个公益律师,如何配合和协调是最重要的。王灿发分析,该案本可以在2012年第一次调整时结案。但是到了最后阶段,律师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不一,导致矛盾不断,最后错失良机。
我们一起打官司打了9年,最后通过调解解决了这个案子。在王灿发看来,有很多问题值得反思:九年内结案这样一个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一些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对环境损害评估和鉴定的要求很高。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之友只花了48万元对污染物进行了部分检测,以收集证据。环境损害评估和鉴定的高成本是环保组织无法承受的。能有合理的解决办法吗?例如,我们是否可以从损害赔偿基金中提取一部分设立基金,并预付鉴定费?
本案调解协议显示,企业应承担的赔偿款308万元暂存入法院账户。“不知道能不能花好,用好。”环境公益诉讼赔偿应该放在哪里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多年来一直呼吁这一问题的王灿发认为,建立公益诉讼赔偿联合监督使用基金机制刻不容缓。各地可以先探索,可能很难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制度。
九年来,事情发生了变化。最早关注这起污染事件的媒体人和热心网友;建议以此案为代表,探讨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公益人和律师。现在,他们要么离开岗位,要么离开,要么死去...结果如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环境公益诉讼的里程碑。
花了九年,不是结束,而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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