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禁止犬类供观赏接触!天津将规范“猫咖”类网红店经营!

本文转自:天津广播
萌宠餐厅
猫咖啡
萌宠饮品店
……
这些萌萌哒的场所
你们去过吗?
城事|禁止犬类供观赏接触!天津将规范“猫咖”类网红店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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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互动体验馆”
是一种新兴经营业态
为指导经营者合法规范经营
市市场监管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
《天津市室内宠物互动体验经营规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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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中明确——
本指引所称室内宠物互动体验是指饲养和提供猫、兔、鸭等动物宠物供消费者进行观赏、抚摸、投喂等互动体验 , 并收取门票费、投喂费等费用的经营活动 。有“宠物互动体验馆”、“萌宠餐厅”、“猫咖啡”、“萌宠饮品店”等经营模式 。不包含取得正规资质的动物园萌宠体验项目及独立的室外萌宠互动乐园等 。
禁止将犬类供消费者观赏和接触 。
同一经营主体不得以食品经营、宠物互动体验一体店形式开展经营;
不同主体设在相邻经营场所的食品经营、宠物互动体验关联店 , 应确保食品经营场所与宠物互动体验场所严格分隔 , 食品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和从业人员不能共用混用 , 且不得在宠物互动体验场所直接向消费者提供食品销售或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场所内禁止饲养禽、畜等动物 。
市市场监管委也发布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请根据《指引》加强对辖区室内宠物互动体验经营单位的指导规范 , 及时排查并消除“萌宠餐厅”等经营者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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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全文——
天津市室内宠物互动体验经营规范指引
“宠物互动体验馆”是一种新兴经营业态 。为指导经营者合法规范经营 ,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满足人民群众对新型消费的需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 制定本指引 。
一、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室内宠物互动体验经营 , 适用本指引 。
二、本指引所称室内宠物互动体验是指饲养和提供猫、兔、鸭等动物宠物供消费者进行观赏、抚摸、投喂等互动体验 , 并收取门票费、投喂费等费用的经营活动 。有“宠物互动体验馆”、“萌宠餐厅”、“猫咖啡”、“萌宠饮品店”等经营模式 。不包含取得正规资质的动物园萌宠体验项目及独立的室外萌宠互动乐园等 。
三、宠物互动体验经营活动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鼓励成立相关行业协会 , 加强行业自律 , 引导帮助从业者诚信经营、合法经营 。
四、宠物互动体验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 , 实际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应当保持一致 , 并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
五、经营者应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 , 对应强制免疫的动物 , 按规定做好相关病种的免疫;建立防疫消毒、染病动物隔离以及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 , 并做好相关记录 。
六、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内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 。应当根据动物的习性等特征 , 制定相应的安全注意事项说明 , 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 并在消费者消费体验之前明确告知 。加强对未成年消费者的保护和看管 。禁止将犬类供消费者观赏和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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