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学报 法刊辑要2020年第3期 法学论文要目

湘潭大学学报 法刊辑要2020年第3期 法学论文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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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要点
1.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纠纷的综合救济
刘海鸥贾少奇湘潭大学法学院
【湘潭大学学报 法刊辑要2020年第3期 法学论文要目】摘要:PPP项目合同的公法和私法的双重性质决定了合同纠纷包括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和特殊的民商事交叉纠纷。面对如此复杂的纠纷,需要的不是民事救济和行政救济的分离,而是合作,思维要从“选择”转向“综合”。如因本合同引起民事/行政纠纷,应采取相应的民事/行政救济措施。如果人民银行与人民银行之间存在交叉纠纷,考虑到一元救济并不能解决所有纠纷,还存在争议和回避的风险,且难以单独审理,可能导致诉讼旷日持久,应综合人民银行与权益救济诉求的关系和司法制度现状,采取合并审理的方式,允许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和民事附带行政诉讼。
关键词:PPP全面救济;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民事附带行政诉讼;
基金资助: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PPP项目合同基本法律问题研究”成果;
2.错案责任追究模式的可拓构建
蔡富强田坤湘潭大学法学院
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有助于提高案件裁判质量,防止腐败。然而,现有的错案追究制度也引发了诸多质疑,如错案概念模糊、错案标准难以确定、忽视法官主观状态等。错案责任应以法官过错和重大过失为基础,在追究错案责任时将主观过错、客观行为和危害结果有机统一。同时,应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官豁免制度,免除无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错案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司法权的正常行使,维护司法权威,最终实现司法公正。
关键词:错格;错案责任追究;故障;重大过失;
3.论我国刑事缺席审判有效辩护的实现途径
彭政法学院
刑事缺席审判作为一项具有“天然缺陷”的制度,必须依靠有效辩护的理念作为其程序运行的支撑,以弥补其程序正当性。在我国刑事缺席审判中,律师有效辩护存在会见权缺失、调查取证权受阻等问题。通过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建立辩护律师准入标准,有利于促进刑事缺席审判的有效辩护。
关键词:默认试用;有效防御;防守质量;
基金资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监督体系研究”,国家社科基金委委托专项;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良法善治视角下的监督体制改革研究”阶段性成果;
4.论行政立法听证中对方抗辩的效力
龚怀化大学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立法听证中相对人抗辩的效力尊重和保障包括相对人行政抗辩权在内的程序性权利,实现程序正义。同时,公平、合法地排除对方错误的辩护意见,采纳对方正确的辩护意见,实现实体正义。目前,我国行政立法听证中的相对人抗辩效力保障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是由于对相对人抗辩的效力功能缺乏系统、深刻的认识。相对人抗辩的效力具有实现人性立法、促进行政立法保护人权、实现和谐立法、增强行政立法结果的可接受性、实现科学立法、促进良法生成等重要功能。
关键词:行政立法听证;行政相对人;抗辩的效力;
基金资助: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行政程序中公民辩护的有效性研究”成果;
5.基于中非合作发展的投资争端预防机制
蔡高强刘平明湘潭大学法学院
摘要:随着中非合作的不断推进,投资争端解决的困境日益凸显。一方面,复杂的投资法律环境使得中非投资争端频发;另一方面,低效的投资纠纷救济制度无法妥善处理纠纷。过于依赖事后救济的中非投资争端应对策略无法平衡争端双方的利益。因此,建立以保护投资者和东道国利益为重点的中非投资争端预防机制尤为重要。从提高中国政府投资服务透明度、设立中非投资争端预防专门机构、建立母国、投资者和东道国多方互动平台三个维度构建中非投资争端预防机制,将是预防中非投资争端发生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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