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事故新闻 关于隆回一幼儿园校车自燃事件的通报

关于隆回县北碚乐幼儿园校车乡E35205
自燃事件通知
各乡镇校车办和校车单位:
2020年11月17日8时50分,隆回县北碚乐幼儿园的校车湘E35205自燃,校车驾乘人员迅速停车,组织灭火,转移儿童,上报相关部门,经及时处置,未造成人员伤亡。接到报告后,县校车办和县消防、公安、交警、交通管理、教育等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参与处置。这起事件暴露了校车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为吸取此次事件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预防校车安全事故,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校车办和校车单位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工作职责,要牢牢肩负起校车安全管理的责任,抓在手中。他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校车安全管理的要求,全面构建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并具体落实。
二、加强排查整治。
1.各乡镇校车办、校车单位应对所有校车进行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校车安全带是否升级、升级到位;药箱内药品是否齐全;车载灭火器、应急灯、应急门、应急阀门是否能正常使用;校车行驶路线的路段是否存在新的安全隐患,如积水、悬崖、桥涵、容易积水的塌方、事故等,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建立隐患台帐,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校车安全隐患。
2.各校车单位要严格执行校车发车前的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检查校车,坚持校车不检查不启动、检查不安全、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每天发车前,安排专人按照《隆回县校车发车前例行安全检查记录表》逐项检查登记,不得马虎作业、虚假办理。校车驾驶人驾驶时应当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不得超速、超载、混人混货、按信号行驶。3.如果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和整改问题的,追究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突出演练训练。各乡镇校车办、校车单位要抓好校车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驾驶员和看护人员的应急演练和校车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培训,增强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校车单位应当组织幼儿按规定次数开展校车安全应急演练,增强幼儿应急逃生能力。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校车办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校车联合执法行动,结合校车监控平台发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有问题就整改、有问题就重点整改的原则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突出检查结果。因校车安全管理中思想疏忽、缺乏主动性造成校车安全事故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隆回县高中幼儿园
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校车事故新闻 关于隆回一幼儿园校车自燃事件的通报】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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