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英生杀妻案 安徽于英生杀妻冤案入选全国十大刑事申诉检察精品案件

11月8日,在中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工作十大优秀案例中,安徽蚌埠余英生杀妻冤案入选,安徽歙县张高平叔叔强奸杀人冤案入选。
为提高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队伍法律监督能力,促进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科学发展,2014年下半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室组织开展了“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最终,从省级检察院推荐的202件案例中,评选出10件“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工作优秀案例”。
余英生杀妻案位列精品案第一
安徽余英生冤案位列优质案件第一,从基本案情、诉讼过程、处理结果、专家点评等方面全面介绍了该案的上诉过程。
精品案例之一,余英生上诉案
一、基本情况
原告余英生,男,汉族,原审案件被告。
一审法院认定,1996年12月2日7时20分,余英生因生活琐事与妻子韩某发生争吵,并将其口鼻闷死,致其死亡后到单位上班。当日9时50分许,余英生外出后再次回到家中,用刀在韩的脖子上砍了几刀,翻箱倒柜,翻箱倒柜,将液化气瓶移至中心场地,拧开钢瓶阀门,点燃蜡烛,企图用排出的液化气焚烧场地。之后,余英生重返工作岗位。
二、诉讼程序
1998年4月7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余英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英生提起上诉。2000年10月25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余英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英生再次上诉。2002年7月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处理结果
余英生不服,向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2008年5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立案复查。2012年9月3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经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判令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2013年8月13日,余英生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告无罪。
第四,专家意见
赵秉志:这个案件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检察机关在没有找到真正凶手的情况下,通过全面、认真审查事实和证据,认为原审判决存在错误,主动提出监督意见,促使案件改判。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余英生无罪后,公安机关重新调查了韩杀人案,抓获了真正的凶手。该案为全国检察系统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的工作思路、体制机制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和方向,对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_原题是:安徽于英生冤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十大刑事申诉检察精品案件选取了安徽省歙县张高平的伯侄关系案例
张辉和张高平的上诉案件在优秀案件中排名第三。
一、基本情况
原告张高平,男,汉族,原审被告。
一审法院查明,2003年5月18日晚,张辉、开车到上海,经过歙县某检查站时,被害人王要求搭车到杭州。19日凌晨,该车抵达杭州某西客站附近。王借了的手机,打电话给朋友周某某去接他。周让王打车到钱江三桥再联系他。这时,张辉心中有了邪念,想强奸王,并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他们转过身,开车来到杭州西湖区一个僻静的地方。应张辉的要求将王按住,随后张辉使用掐脖子等暴力手段与王通奸,导致王机械性窒息。
二、诉讼程序
2004年4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高平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4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处被告人张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高平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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