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养在朋友家的金毛被卖狗肉馆,狗主人将其拘禁殴打并强迫写欠条

本文转自:九派新闻
寄养在朋友家的金毛被卖狗肉馆,狗主人将其拘禁殴打并强迫写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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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将金毛狗寄养在朋友贺某家中 , 不曾想贺某竟然将其卖到狗肉馆 。郑某、韩波等6人开车强行将贺某带走 , 限制其人身自由达数小时 , 并对其进行辱骂和殴打 。在贺某写下5000元的欠条后 , 才将其放走 。
2月11日 , 中国检察网公布了该起案件的起诉书 。
经依法审查查明 , 2018年1月31日20时许 , 因贺某将郑某寄养在其家中的金毛狗卖到狗肉馆 , 郑某、韩波等6人在哈尔滨市道外区某咖啡店内 , 与其发生矛盾 。开车强行将贺某拉至哈尔滨市道外区某镇的浴馆等地 , 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至次日 1时许 。
在此期间 , 韩波等人对贺某进行辱骂和殴打 , 造成其头部软组织挫伤、左眼钝挫伤、双上肢、右耳后软组织挫伤、腰部皮肤挫破伤 。
在贺某写下人民币5000元欠条后 , 韩波等人才将其放走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认为 , 被告人韩波非法拘禁并殴打他人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寄养在朋友家的金毛被卖狗肉馆,狗主人将其拘禁殴打并强迫写欠条】九派新闻采访人员刘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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