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怎么证明分居 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不能少

现在越来越多的夫妻结婚之后不能住在一起,只能两地分居彼此思念着,最后好好的感情被破坏了,只能走上离婚的道路 。今天小编就告诉大家起诉离婚怎么证明分居,一起来看看吧!


我和老公是大学同学,毕业之后就结婚了,刚开始的时候我们都在北京上班吗,到后来我怀孕了,老公把我送回了上海,说他每天上班,不能好好照顾我,回上海跟他父母一起住,他才能安心上班 。
把我送回来之后老公就回去上班了,这一走就是半年,他们半年才给20天的探亲假,我跟公婆住对面屋,跟两位老人培养感情,适应他们的生活习惯,忍受强烈的妊娠反应,那些个无眠的夜晚,都是孤独和泪水陪伴着我 。
女儿的出世分散了我大部分的注意力,洗洗涮涮,每天都忙的不亦乐乎,只盼女儿快快长大,早日跟老公团聚,可是眼看女儿快两岁多了,老公却让女儿留在上海上学,不想让我们一起回北京 。
我刚开始以为他出轨了,后来经过证明是我多想了,因为去北京的事情我和老公不知道吵多少次了,现在我已经累了,不想和他生活在一起了 。
很多人对于分居的理解就是两个人不在一起住,各自过各自的,各自花各自的,不在一起过夫妻性生活等等 。但是从法律上来理解,分居是指解除了夫妻间的同居义务但还保留着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


而现在你和你老公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在你想要起诉离婚,并且提出已分居了两年,但是你们双方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婚姻法上的分居 。
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 。
分居两年起诉离婚,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一般来说,有下列情形的之一,法院通常会认为是夫妻感情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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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能够证明上述情形的证据,一般包括证人证言,也就是知情人去法庭作证,还有就是书面证据,一般是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文书,具体如何收集证据要视具体情况而言 。
怎样才能提供分居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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