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时如何争取最大利益 别让以后的日子太艰辛

对于女人来说离婚之后就相当于自己失去了保护 , 所以在离婚的时候一定要争取到最大的权益 , 以保障以后的生活 。今天小编就告诉大家女方离婚时如何争取最大利益 , 一起来看看吧!


我有一位女性朋友 , 2010年跟老公结婚 , 2011年生下一个女儿 , 婚后她一直照顾家庭 , 没有任何工作和其他经济来源 , 今年她老公和她闹离婚 , 不仅想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 家里的财产也准备只给朋友一点 。
可是朋友希望能够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 但是因为脱离社会很久了 , 不好找工作 , 所以希望离婚的时候能够的带最大的权益 , 那么现在她要怎么做才好?
从2010年结婚到现在为止 , 夫妻双方如果从未有分居的话 , 那么2010年到现在为止 , 男方所取得的一切财产都应该算作共同财产 , 女方有权利分一半 。
此外女方应当清楚地掌握男方的财产情况 , 如男方每个月的收入是多少 , 银行账户是什么 , 女方应当清楚男方是在哪个银行开的账户 , 因为一旦向法院提出查账申请 , 法院是提供跨行查账的 。
还要要明确男方是否有债权 , 如果有 , 女方同样有权利分得一半的债权 , 相应的 , 如果男方向他人借款 , 则女方同样需要负担相应的债务 , 为防后患 , 双方需明确没有债务纠纷 。
此外 , 在男方有过错的情况下 , 比如出轨、家暴等情况 , 女方可获得较高补偿金 , 但是要在合法的情况下得到有力的证据 。


所以离婚时女方想获得最大利益 , 就要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 , 而自己没有过错;或者能够证明自己生活较困难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 ,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 ,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 , 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 , 导致离婚的 ,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离婚时女方应注意什么:
1、离婚是一件伤心的事情 , 而并不能因为离婚了让自己颓废下去 , 女人离婚心里要承受的压力要比男方多 , 而且离婚后的女人心里一定会有太多委屈 , 而这时女人也不能过于颓废 , 可以给自己一段时间的恢复期 , 过了这段时间就应该重新振作 , 过好自己的生活 。
2、女方离婚了 , 也要更加的更加的自尊自爱 , 因为独身了更可以获得有滋有味 , 反之一些离婚了就觉得可以破罐子破摔的女人是不被尊重的 , 离婚了也要好好爱自己 , 更加的矜持 , 有尊严的活下去 , 活的比以前更加精彩 。


判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 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 , 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 , 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 , 对子女成长有利 , 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 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 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 , 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 , 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女方离婚时如何争取最大利益 别让以后的日子太艰辛】(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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