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安鄠邑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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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安鄠邑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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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根据工作需要,现委托第三方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2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原则 ,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聘用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能保守工作秘密 , 服从组织分配,能适应加班及夜班工作;
5、语言表达流畅,汉语普通话标准 , 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6、身体健康无残疾 , 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口吃、重听、纹身、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身体无明显疤痕及其他标志等;
7、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亲属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 政治历史清白;
8、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2004年5月31日之前 , 1987年5月1日之后出生);
9、具有教育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有较为严重的治安管理处罚记录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有明显生理缺陷、精神疾病史,身体有明显疤痕及其他标志等;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公安烈士或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2、公安类(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退役士官士兵;
4、具有公安执法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技能的人员 。
注:应聘者有以上情形的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2名(男性岗位47名,女性岗位5名);
(二)招聘岗位为勤务岗位及文职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必须服从统一分配 。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及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 。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鄠邑区人民政府网及西安市鄠邑区智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众号(智诚HR)进行发布 。
(二)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所需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④近一周《个人征信报告》;
⑤《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并电子录入打印)2张;
⑥本人签字的《承诺书》纸质版一份;
⑦公告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注:报名资料仅收取复印件 , 收取资料概不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