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回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通知 回民区2021年棚户区


2022回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通知 回民区2021年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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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民区关于开展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的通知
为加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维护享受待遇人员权益,杜绝冒领养老金情况的发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回民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管理中心决定对2022年享受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人员开展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范围和对象
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
认证时间
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6月30日 。
认证办法
1.本次认证工作采取自助认证方式,认证人员及家属通过 下载“ 内蒙古人社 ” APP 进行认证 。如本人无法完成认证的,可由亲属代理辅助进行认证 。
2.“ 内蒙古人社 ” APP线上认证步骤为:扫码(复制IP地址至浏览器下载)或应用商店搜索下载APP——点击首页——点击资格认证(右下角)——点击办理须知(勾选本人已知悉以上规定……左下侧方框)——输入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认证类别(养老资格认证)后点击认证,按照语音提示进行认证 。
3.可用其他人员手机进行认证(无需登录注册),且一部手机可认证多人 。请居民尽量居家认证 , 避免疫情期间人员聚集 。
4.对于高龄老人、病残人员或者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对于子女和亲属协助认证不方便的待遇领取人员以及不会使用手机APP自助认证的人员,请就近联系社区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上门进行协助认证 。
5.对于APP认证不识别人员,由其家属录制领取待遇人员持身份证和当日报纸(日期栏)或当日新闻联播(带有日期)的影像视频,并到办事处领取《领取养老金人员资格认证表》,将填写好的《领取养老金人员资格认证表》和影像视频一并交给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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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禁集中进行资格认证 。各办事处、社区必须全面取消领取社保待遇资格集中认证,不再要求参保人到指定地点进行集中认证,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如有违反规定的,将进行全区通报、记过处分 。
2、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生存认证人员,从2022年7月起暂停发放待遇,待认证通过后次月一并补发 。
【2022回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通知 回民区2021年棚户区】3、领取待遇人员要如实进行资格认证,对虚报冒领养老金待遇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防止冒领社保待遇现象,特设立咨询投诉举报电话:0471—3820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