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观山湖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公布


观山湖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观山湖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公布

文章插图
一、入学年龄
根据贵阳市教育局统一要求,贵阳市2022年适龄儿童少年新生入学年龄为:
小学一年级入学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 , 即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严禁所有小学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初中七年级入学应为202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
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出具相关材料报区教育局审批,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延缓期满后应及时入学 。
二、招生范围
(一)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1.户籍片区生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观山湖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一是户主为父母(法定监护人);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户主,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法定监护人)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上 。以上两种户籍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由区教育局根据户籍地址统一划片招生 。
不符合上述两种户籍情况且于2016年6月15日前户籍迁入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招生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2016年6月15日后迁入我区寄搭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地址的须迁回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重新进行户籍登记,并凭重新登记的户籍到户籍所属片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户籍与父母(法定监护人)一起在非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的户籍地址上的,与父母(法定监护人)一起迁回原籍,按照原籍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入学 。
优先安排“人户房一致”(即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户籍对应房产证持有人及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报名人数,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人户房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
2.公共户籍
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法定监护人)迁入我区公共户籍且父母(法定监护人)未在贵阳市购置房产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若父母(法定监护人)已在贵阳市购置房产,适龄儿童少年须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将户籍迁至房产所在地,重新进行户籍登记,并凭重新登记的户籍到户籍所属片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
3.各类政策优抚对象
观山湖区招商引资重点企业符合条件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省级优才卡子女、“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不包括F类)持有人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及其他各类政策优抚对象 , 由区教育局结合我区各校学位情况统筹落实就读学校 。
4.随迁子女
根据《观山湖区2022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 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机制,依法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意愿在我区申请公办学位的,按照“累计积分,统筹安排”原则 , 提供居住证、贵阳市社保缴纳清单或观山湖区营业执照等资料后,由区教育局按照《观山湖区2022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具体要求见附件2 。
需要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18〕64号) , 凭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享受持内地(大陆)居住证公民的同等待遇 。
5.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