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人才引进入户办理 顺德人才引进手续


顺德人才引进入户办理 顺德人才引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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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
2、符合我市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的具有国家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各类技能型人才;
3、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及我市纳税大户、大企业、大集团所紧缺急需的各类人才;
4、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5、经市(区)人才服务机构核准,具有中专或大专学历,企事业单位经考核合格,且专业技能、工作经历与用人单位发展方向一致,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各类人才 。
申请材料
1、《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入户证明》原件一式三份 。
2、《佛山市顺德区毕业生介绍信》一份或《流动人员调入办结证明》一份 。
3、申请人申请入户时需在我区购买社保,提交自申请之日起前1个月的工作单位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原件一份 。
4、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核查 。
5、若以全日制大专学历条件入户,用人单位须出具考核合格证明(模板见页面底部附件1) 。
6、《顺德区人才集体专户管理协议》原件 。申请人入户用人单位集体户,则提交《顺德区人才集体专户管理协议A》(见页面底部附件2)一式三份;申请人入户镇(街道)人才集体户或区人才集体户,则提交《顺德区人才集体专户管理协议B》(见页面底部附件3)一式四份 。
入户我区自有产权住房、用人单位产权的住房(含集体宿舍)单独设立家庭户、直系亲属或非直系亲属的家庭户,则不需提交《顺德区人才集体专户管理协议》 。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办结毕业生接收报到手续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入顺德手续后,网上打印《佛山市顺德区毕业生介绍信》或《流动人员调入办结证明》;同时下载《顺德区人才集体专户管理协议》及《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入户证明》并填好相关的个人信息,申请人签名,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
2、户主(用人单位产权的住房(含集体宿舍)单独设立家庭户、直系亲属家庭户、非直系亲属家庭户、用人单位集体户、镇(街道)人才集体户、区人才集体户)对申请人迁入要求进行审核,如果同意入户申请则签名或加盖公章 。申请人申请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镇(街道)人才集体户、区人才集体户的,则用人单位、镇街人社局、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需在《顺德区人才集体专户管理协议》上盖章 。
3、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到人才中心 。人才中心对申请人及所在单位资料进行审核是否符合佛山市人才入户政策 。审核通过的在《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入户证明》加盖章,不通过的则将资料退回给申请人 。
4、申请人持《顺德区人才集体专户管理协议》、《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入户证明》到拟入户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办理《同意入户证明》、《常住户口登记卡》、集体户户口簿地址页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另外 , 居委会或村委会需在《顺德区人才集体专户管理协议》上盖章 。
5、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同意入户证明》、集体户户口簿地址页复印件、迁移证(省外)等相关材料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入户 。
入户类型
1、入户自有产权住房:符合我区引进人才条件的各类人才 , 在全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 , 并已办理房产证 。
2、入户用人单位集体户:设立集体户的用人单位引进人才 , 入户用人单位集体户 。人才所在用人单位具备设置单位集体户的,必须设置单位集体户,单位集体户是人才入户的第一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