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区共有产权房申请对象及条件 佛山市共有产权房


佛山三水区共有产权房申请对象及条件 佛山市共有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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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三水区共有产权房供应对象:
三水区户籍居民、在三水区常年工作或生活的新市民(持佛山居住证的外地户籍居民) 。
佛山三水区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申请配售共有产权住房:
1.本区户籍居民 。具有本区户籍,家庭成员及本人在本市没有商品房(含住宅、商铺、写字楼等)且5年内没有住房转让记录的家庭或个人(个人申请的需年满30周岁) , 以及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户籍在村委会的家庭,除符合上述条件外,且在本市未享受过宅基地政策 。
2.新市民 。本人在本区常年生活或工作 , 持有本区居住证 , 在本区连续购买社保5年及以上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 , 家庭成员及本人在本市没有商品房(含住宅、商铺、写字楼等)的非本市户籍家庭或个人(个人申请的需年满30周岁) 。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的 , 申请时点距离离婚时间需满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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