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区共有产权房申请攻略 顺德共有产权住房


佛山顺德区共有产权房申请攻略 顺德共有产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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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顺德区共有产权房申请攻略 顺德共有产权住房】顺德区共有产权房户型
共有产权住房以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为主,并满足以下建设要求:
(一)共有产权住房套型设计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 。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 。共有产权住房实施基本装修交付 。
(二)集中新建的共有产权住房应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规划设计建设, 配套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
申购对象
(一)顺德区户籍居民
(二)新市民
申请条件
顺德区户籍居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一)申购人为单身个人(包括未婚、离异和丧偶等)的应当年满30周岁;申购人为已婚夫妻双方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具有本区城镇户籍满1年且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区没有宅基地及宅基地固化资格;
(三)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无本市的住宅且申购前5年内在佛山市没有商品房转让记录;
(四)每批次房源公布时,区住房保障部门或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
顺德区新市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可以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一)申购人在本区常年生活或工作,持有本区居住证满3年,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购人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购;
(二)申购人为单身个人(包括未婚、离异和丧偶等)的应当年满30周岁;申购人为已婚夫妻双方的 , 不受年龄限制;
(三)申购人申购前在本区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60个月(发生中断、补缴情况的累计不超过6个月且相应的月份不计在内),且申购前3个月保持参保状态;
(四)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无本市的住宅且申购前5年内在佛山市没有商品房转让记录;
(五)每批次房源公布时,区住房保障部门或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购本区共有产权住房:
(一)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已签订本市住房购买合同或产权调换形式的征收(拆迁)补偿协议;
(二)有自有产权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一方单独提出申购,申购时点距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的时点未满1年;
(四)申购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
申购人及家庭成员应对不存在以上任何情形作出承诺 。
申购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优先配售共有产权住房:
(一)符合申购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家庭;
(二)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共有产权
住房优先供应对象 。
共有产权房申购与审核程序
(一)发布公告
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筹集和建设情况,及时发布共有产权住房申购公告,包括项目推出时间、适用申购对象、建设规模、户型配比、销售均价等信息 。
(二)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且自愿申购共有产权住房的 , 可在申购期限内按要求填写《佛山市顺德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购表》、《承诺书》等材料提出购房申请,如实申报户籍、婚姻、家庭人口、住房、收入、社保缴纳等情况,并申明同意审核机关核查 。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中有本区户籍居民,其申购按本区户籍居民要求办理 。
(三)申请材料
申购需提交的相关申请资料和证明文件如下:
1.佛山市顺德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购表(原件);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