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技术技能人才落户办理材料 太原技术技能人才落户政策


太原技术技能人才落户办理材料 太原技术技能人才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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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技术技能人才落户办理材料:
1.中级(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等级的相关证书;
2.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3.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申请人落户单位已设立集体户的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 , 还需提供单位同意落户介绍信;
4.申请迁入居民家庭户的(适用于申请人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要求在亲友家庭户落户的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迁入本人合法稳定住所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2)申请迁入亲友家庭户的,需提供亲友家庭户口簿及户主同意落户书面说明;
5.申请人同时申请配偶、未婚子女、父母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身份证(16周岁以下不需要)和亲属关系证明 。户口簿信息能证明亲属关系,或公安内部网可以查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结婚证或出生证) 。已达法定婚龄子女需提供未婚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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