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闽侯县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2021闽侯小学招生


2022年闽侯县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2021闽侯小学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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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则
(一) 坚持科学布局,多渠道接纳的原则 。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 , 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入园,努力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
(二) 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 。遵循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指导思想,强化政府职能,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下同),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
(三) 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 。各学区(校、园)应根据本辖区适龄人口数和学前教育资源发展的实际情况 , 合理确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级数,并稳步推进公办幼儿园招生改革工作 。
(四)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 。各学区(校、园)应根据本辖区相关幼儿园的分布情况,合理划定其招生服务片区 。儿童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 , 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 。
(五) 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 。各学区(校、园)要建立幼儿园招生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辖区内幼儿园秋季招生办法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二、入园年龄
年满三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
三、招生方式
【2022年闽侯县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2021闽侯小学招生】(一) 2022年秋季,我县所有公办园(含小学附设学前班)、政府购买普惠性服务民办园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各公办园应将不低于计划招生数80%比例的学额、政府购买普惠性服务民办园应将不低于计划招生数60%比例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随机派位(摇号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的方式招生,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公办幼儿园自主招生名单应报送各学区(校、园)审核 。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需按限价执行,不得违规收费 。如摸底或预报名人数没有超过招生数 , 可直接登记报名 。
(二) 提供普惠性服务民办园的招生方式由各学区自定 。
(三) 非普惠性民办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
四、工作要求
(一) 属地管理
各学区(校、园)根据本招生工作意见 , 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招生方案并组织实施 。
(二) 招生服务片区
各学区(校、园)应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和本区实际,科学合理划定本辖区幼儿园的招生服务片区 。县实验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县直机关片区适龄幼儿 。上街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先行招收居住在高校公寓内有房产证的大学教师适龄子女,如有剩余学位,招收上街浦口村原住民子女 。甘蔗地区除县实验幼儿园外,其余公办园招生报名电脑派位工作由甘蔗学区负责统筹 。
(三) 招生方案
各学区(校、园)要提早测算辖区适龄幼儿人数,统筹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科学制定“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包括计划招生数、报名条件、招生程序、招生服务片区及公办园和政府购买普惠性服务民办园的招生派位方式等,招生方案于7月10日前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因二孩、人口集聚等因素引起的年度适龄幼儿人数增加较大的乡镇(街道),可适当放宽班生额(原则上小班不超30人),在报请属地乡镇(街道)同意后,报县教育局备案 。
(四) 招生管理
1. 各学区(校、园)要加强对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指导 , 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审核批准招生计划,并指导幼儿园制定招生公告(或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