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申报指南 广州市花都区政府规划


2022广州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申报指南 广州市花都区政府规划

文章插图
?补贴标准及核拨方法
(一)新引进的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港澳地区优秀人才和优秀外国专家
1、住房补贴总额10万元;
2、分三次发放,首次核拨2万元、第二次核拨3万元、第三次核拨5万元;
3、首次申请应在花都区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后(境外人才可提供个人所得税缴纳满6个月证明)提出,第二次申请应在首次申请1年后提出,第三次申请应在第二次申请1年后提出 。首次申请应在引进之日起3年内提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
(二)新引进入户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1、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博士研究生总额5万元,硕士研究生总额3万元;
2、新引进入户优秀人才住房补贴分两次发放,其中,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博士研究生首次核拨2万元、第二次核拨3万元;硕士研究生首次核拨1万元、第二次核拨2万元;
3、首次申请应在入户后在花都区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后提出 , 第二次申请应在首次申请1年后提出 。首次申请应在引进之日起3年内提出 , 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
?申领条件
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对象为《花都区亲商助企二十六条》印发后(即2020年3月16日以后)区内企业新引进的以下几类优秀人才 。
上述区内企业是指工商注册地、税务管理关系在花都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且经营范围中不含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内容的企业 。
对于已享受花都区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人才公寓租住、购房奖励、安家费等优惠政策或资助的人才,不再发放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 。
(一)新引进的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港澳地区优秀人才和优秀外国专家
1、申领对象
(1)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
属于以下区内重点企业引进,并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人员 。(高级管理职务为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总经济师、总会计师 , 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 。)
①上年度纳税(地方库)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②花都区年度重点项目中的产业建设项目和总部项目;
③区委、区政府明确支持发展和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
④上年度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及信息化等行业重点企业100家;
⑤上年度综合金融业增加值和纳税情况,金融相关机构排名前30名企业 。
(2)港澳地区优秀人才
区内企业引进的,具有全球前200名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的港澳人才 。上海交通大学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英国Quacquarelli Symonds公司发布的QS 世界大学排名,提供任一排名均可 。
(3)优秀外国专家
区内企业引进的,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的外国高端人才 。
2、申领条件
(1)工作条件
申请人需在花都区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住房补贴时,社会保险关系仍在该企业,社会保险无补缴、代缴情况 。申请人为境外人才的,可提供个人所得税缴纳满6个月证明 。
(2)年龄条件
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的申请人年龄未达到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港澳地区优秀人才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4周岁;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不受年龄限制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申请时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