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领指南 广州残疾人两项补贴2021


2022广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领指南 广州残疾人两项补贴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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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
具有广州市户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广州市低保家庭、低收家庭中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的残疾人、残疾军人和伤残人民警察;
2、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和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且本人前12个月的月均经济收入低于当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2022年每人每月188元、2023年每人每月195元、2024年每人每月202元、2025年每人每月209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要求】
广州市困难残疾人补贴领取对象(当年新申请的除外)于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内容包括补贴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 。资格复核采取以下3种方法和程序进行:
1、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和受理窗口主动申报认定;
2、通过入户调查认定;
3、通过管理系统自动预警 。
【申领入口】
1、“粤省事”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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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东政务服务网
【申领程序】
(一)自愿申请
窗口办理: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时,本人或代办人可按规定要求向镇(街)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申请 。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并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
网上办理:有条件的残疾人也可以本人或委托代办人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或“广东政务服务网”自行申请 。
除按上述规定提交申请外,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和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且本人前12个月的月均经济收入低于当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对象申请残疾人生活补贴的,还应按照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规定提交《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和《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 。符合申请条件的,其受理时间从出具《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之日起算(在领补贴对象的《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复核)报告》,有效期为1年) 。
依法纳入政府集中供养范围,符合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集中供养残疾人(不包括特困供养人员,下同),由各供养服务机构通过省管理系统代为提出申请事宜 。
鼓励区民政局在残疾人新纳入低保、低收家庭范围后,由镇(街)主动服务,征求申请人意见后直接进行补贴资格初审 。残疾人知晓政策但并未提出补贴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再次提出申请的,镇(街)应当及时受理 。
(二)逐级审核
1.受理和初审 。镇(街)受理窗口受理申请时,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并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受理申请后,及时将申请信息录入全国或省系统,上传相关资料附件 。
属本市户籍申请的 , 应通过省系统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初审应对残疾人户籍及残疾人证核发属地情况(户籍所在地应与残疾人证核发属地一致,下同)、残疾类别、生活状况、已享受的社会救助等扶持政策进行核查,属于残疾军人或伤残人民警察的必要时可以提请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助核查 。初审通过后在省系统内提交区残联进行审核 。收到异地推送的本地户籍申请的,自收到推送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资格认定,办理结果按原渠道实时反馈至受理地 。符合申请条件的按本地户籍申请规定办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要注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