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关于加强防疫物资和民生商品稳价保供的通告 成华区疫情防控


成华区关于加强防疫物资和民生商品稳价保供的通告 成华区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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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监管组关于加强防疫物资和民生商品稳价保供的通告
【成华区关于加强防疫物资和民生商品稳价保供的通告 成华区疫情防控】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 。为确保重要防疫物资和民生商品价格稳定、供应充足,保障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落实稳价保供责任
有关生产经营者应当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保证防疫物资和民生商品价格稳定 。
1.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
2.属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 , 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 。
3.属市场调节价的,不得趁机乱涨价,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恶意囤积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牟取暴利 。
4.自觉担当疫情防控社会责任,加大物资储备、保障物流畅通、加强终端配送,打通稳价保供“最后一米” 。
二、严打价格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价格监测预警,依法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
1.违反明码标价的,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 可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
2.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 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可处5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
3.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可处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
4.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
欢迎广大市民对相关生产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监督 。若发现涉嫌价格违法的,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
成都市成华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监管组
202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