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宝鸡金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宝鸡金台区教育局


2022宝鸡金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宝鸡金台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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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全区义务教育学校2022年招生入学工作,维护良好教育招生秩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保障教育公平,按照《宝鸡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宝市教发〔2022〕108 号)规定,现就全区义务教育学校2022年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2022 年我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网上同步报名、同步审核、同步招生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实行划片就近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提前申报审批招生计划,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不得跨市域招生 。
二、政策要求
1.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益 。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 , 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接收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社区、镇街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
2.严格落实教育优待规定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 , 依据中省有关规定和《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宝政办函〔2018〕137号)和《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宝政办发〔2019〕7号)、《关于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宝市教发〔2020〕160 号)等政策规定,严格落实教育优待规定 。
【2022宝鸡金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宝鸡金台区教育局】3.保障随迁子女有序入学 。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确保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 。
4.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各学校要根据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 , 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
5.统筹其他群体子女入学 。对我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驻外外交人员子女、援外医疗队队员子女以及港澳台地区学生、来陕工作的外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学校要细化入学操作程序 , 结合实际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要按照相关规定 , 妥善做好脱贫家庭、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进城务工人员、孤儿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工作,并落实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
三、招生办法
1.网上报名 。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登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 , 按照学区范围和就近原则 ,  选择就读学校并准确提交新生入学登记相关信息 。学生的身份证号是唯一检索信息,家长根据户口或住房所在学区,只能选择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填报志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