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新疆失业保险条例


新疆兵团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新疆失业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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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 可以申请失业保险关系接续(转入)
(1)参保职工跨省就业的;
(2)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或户籍地申领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的;
(3)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符合领金条件但未申领、正在领金期间的参保失业人员 , 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 。
2.申请主体:参保人员 。
3.申请途径:
(1)现场申请:向兵、师、团级人社政务服务大厅就近申请;
(2)网上申请:可登录点击进入、掌上12333手机APP、电子社保卡 。
【新疆兵团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新疆失业保险条例】4.所需材料:无 。
5.办理时间及办理时限:周一至周五10:0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业务办理5个工作日 。
6.告知方式:短信告知或网上告知 。
7.监督投诉方式:兵团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