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企业养老保险中断补缴业务通知 山西养老保险调整( 二 )


4.补缴期间劳动关系印证材料(主要包括行政部门签章的原始招工表、报到证、退役军人安置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变动审批表、工资发放表等相关劳动关系印证材料) 。
三、进一步优化补缴流程
企业养老保险中断补缴业务政策性、专业性强,属于社保窗口经办的特殊政策性补缴业务,需要对档案资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 。为简化程序 , 减轻参保单位和职工事务性负担,我们对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系统中的“51号文中断补缴模块”进行了优化,增设了补缴业务信息录入和电子档案上传功能,线上线下均可扫描电子档案 。为提高工作效率,减轻窗口压力 , 大力倡导由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经办平台扫描电子档案后 , 再到社保机构办理中断补缴审批手续 。条件不具备的,也可以携带补缴人员办理补缴所需档案资料原件,到社保窗口直接扫描电子档案后办理中断补缴审批手续 。上传的电子档案格式原则上要支持手机、扫描仪和高拍仪等设备生产的各种图片格式 , 方便广大参保单位和职工办理补缴业务 , 提高工作效率 。补缴具体流程如下:
1.通过官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险局-下载专区-2022年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管理业务经办表格”下载填写《山西省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补缴、一次性缴费申报表》,该表需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补缴人签字确认;
2.参保单位线上线下均可在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系统的“51号文中断补缴模块”中录入补缴人员补缴的相关信息,再扫描以上电子档案规定的2.3.4项资料;
3.携带签字盖章的《山西省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补缴、一次性缴费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4.审批无误后 , 由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扫描上传该表,办结补缴业务;如线上已录入补缴信息和上传资料有误的,可退回,由社保机构经办人员重新录入补缴信息并上传资料 。
企业养老保险中断补缴的电子档案要按规定保存到我省社保档案管理系统,同时3年以上(含3年)企业养老保险中断补缴的电子档案还要按规定上传至部社保中心 , 所有中断补缴的纸质档案资料也需在业务办结后,交社保经办机构存档 。
附件:点击查看
1.《山西省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补缴、一次性缴费申报表》
2.《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书》(范本);
3.《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承诺书》(范本)
晋社保局函〔2022〕47号??关于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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