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惠民保”遴选规则 汕尾遴选公告


汕头市“惠民保”遴选规则 汕尾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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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惠民保”遴选规则
一、汕头市“惠民保”遴选按以下要素进行评估赋分
(一)价格评估(10分)
以保费报价(以元为单位按整数报价)作为评估标准,指导限价区间为90元/人/年(含本数)—100元/人/年(含本数) , 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为无效报价 。
价格评估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 以有效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评估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价格评估得分=(基准价/有效报价)×10
(二)技术评估(50分)
由遴选评委结合承保方案评估赋分:
1.承保方案(20分)
拟承保机构提供承保宣传推广和理赔服务方案及PPT演示件,由遴选评委以适当方式进行会审评估 。承保方案完善、具体、内容针对性强,实用性和可行性高,评价优秀得17—20分;
承保方案较完善、具体、合理,实用性和可行性较好 , 评价良好得12—17分;
承保方案针对性一般 , 实用性和可行性一般,评价一般得12分以下 。
2.专业人员(8分)
拟承保机构汕头公司现有医学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大专以上学历或具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需提供相关人员的学历或专业资格证书、近半年的社保证明材料,省编人员需提供省公司证明和社保材料) 。
无专业人员的得0分,每配备1名专业人员得0.5分 , 最高得分为8分 。
3.服务网络覆盖(10分)
拟承保机构在本市辖区范围内服务网点覆盖情况(需提供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材料) 。
公司本部得基本分3分 , 在市辖各区县有设置分支机构的,每个区县加1分 , 最高得分为10分 。
4.信息化建设(12分)
拟承保机构提交网上投保推广平台(4分)、理赔服务“一站式”结算平台(8分)信息化建设规划,由遴选评委会审评估赋分 。
(三) 商务评估(40分)
由遴选评委结合承保方案评估赋分:1.偿付能力(10分)拟承保机构所属总公司2020年末综合偿付能力情况(需提供
银保监部门及总公司出具的佐证材料) 。以偿付能力150%为基准得1分,每增加10%(按160%、170%、......分段计算,不作四舍五入取整)加1分,最高得分为10分 。
2.投诉处理(12分)
拟承保机构所属总公司2020年度“万张保单投诉量”(需提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数据并加盖拟承保公司公章) 。
投诉量≤0.10(含)的,得10分;
0.10<投诉量≤0.20(含)的,得9分;
0.20<投诉量≤0.30(含)的,得8分;
0.30<投诉量≤0.40(含)的,得7分;
0.40<投诉量≤0.50(含)的 , 得6分;
0.50<投诉量≤0.60(含)的,得5分;
0.60<投诉量≤0.70(含)的 , 得4分;
0.70<投诉量≤0.80(含)的,得3分;
0.80<投诉量≤0.90(含)的,得2分;
0.90<投诉量≤1.00(含)的,得1分;
1.00<投诉量的,不得分 。
参与遴选承保机构投诉量排序(最少→最多)得分(2分),
第一位得2分,末位得0分 , 其他按排序位计算赋分 。以上两项累加为投诉处理得分 。
3.风险综合评级(8分)
根据拟承保机构所属总公司2020年度四个季度的风险评级进
行评估(需提供银保监部门的有效佐证材料) 。每季度评级得分为A级得2分,B级得1.5分,C级得1分,D级得0分 。四个季度累计得分为本要素评估总分 。
4.承办经验(10分)
拟承保机构所属公司近3年(2018年初至今)在广东省内各地市承办政府主办或指导的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长期护理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等项目经验(需提交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验证的相关承办佐证材料),每个项目(不分年度计算)得2分,最高得分为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