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汕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


汕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汕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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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1、汕头市各区(县)实施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
2、参加了原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参保人 , 按照其原参加制度的规定年限缴费,年满60周岁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
3、参保人缴费累计达到15年,年满60周岁的 , 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
相关疑问解答:
如果制度实施时距60周岁不满15年 , 应该如何缴费才能够领取待遇?
【汕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汕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答:制度实施时距60周岁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至其满60周岁;经本人申请 , 可趸缴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时不足15年的年限的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对趸交部分的政府补贴在缴费当年一次性划入个人账户 。
什么时候可以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答:只有您符合待遇领取条件 , 从申请待遇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