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汕头部分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调整 2021汕头社保缴费基数


2021汕头部分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调整 2021汕头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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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汕头市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
根据省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市部分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作如下调整:
【2021汕头部分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调整 2021汕头社保缴费基数】一、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
 ?。ㄒ唬┢笠抵肮せ狙媳O战煞压ぷ驶舷尬?2941元 , 下限为3673元 。
 ?。ǘ┗厥乱档ノ谎媳O战煞压ぷ驶舷尬?2941元 , 下限为4588元 。
 ?。ㄈ┦б当O战煞压ぷ驶舷尬?8366元,下限暂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执行,调整时另行通知 。
 ?。ㄋ模┕ど吮O战煞压ぷ驶喊床伪5ノ恢肮すぷ首芏罴普?。
根据粤人社规〔2020〕55号文件规定的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可根据其月劳动报酬或者月补助补贴收入等情况予以申报 , 上限为22941元 , 下限为4588元 。
二、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调整执行时间
 ?。ㄒ唬┢笠抵肮せ狙媳O铡⑹б当O铡⒏菰寥松绻妗?020〕55号文件规定的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
 ?。ǘ┗厥乱档ノ谎媳O战煞鸦舷孪薜闹葱惺奔湮?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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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和职工应以职工工资作为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职工工资高于(或低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的,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为缴费工资 。职工工资的构成,按《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