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依据 珠海市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文件


珠海市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依据 珠海市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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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一是国家对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要求 。
每年的医保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标准是由国家统一制定 。2021年5月27日,《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明确“2021年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 。同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 。”我市2020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已达到440元,过渡期和2022年保持不变;但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每人每年210元的标准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较低水平,远低于国家要求的每人每年320元的标准 , 考虑到我市和国家要求的标准差距较大,拟分步达到国家要求,过渡期和2022年将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提高至每人每年280元,下步将逐步提高至国家要求水平 。
【珠海市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依据 珠海市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文件】二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
2016年我市实现全民医保一体化后,所有参保人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72万元,城乡居民与企业职工实现医保待遇均等化,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大幅提高的同时,由于医疗需求释放、临床新技术应用等多种原因,医保基金支出同步增加,且近年来收入增幅低于支出增幅,出现当期收不抵支 。
因此,根据国家对城乡居民筹资标准的要求和我市居民医保基金运行压力两方面考虑,将2022年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财政补贴标准在现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650元,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保持每人每年440元不变,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在去年标准上提高7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 。过渡期间的个人缴费及财政补贴按以上标准的50%征收 。2023年及以后年度,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个人缴费及市、区财政补贴按当年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