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材料 珠海居民养老金

【珠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材料 珠海居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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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材料
1.申请人到社保经办部门或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2.经办人审核参保人户籍信息、年龄、缴费年限、有无欠费等情况,符合条件的 , 打印《受理回执》交申请人留存,并告知申请人在最后一月缴费到账后或趸缴到账后及时核定待遇;
3.缴费到账后,社保经办部门审核待遇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自助设备打印核定结果,也可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受理回执(代办的,还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事窗口打印核定结果 。
注意事项
1.申请人有社会保障卡的 , 养老金默认发放至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申请人无社会保障卡的,需提供参保人本人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华润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之一的存折账号或借记卡卡号并确保准确性 。
2.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并正在服刑的及涉嫌犯罪被通缉或者在押未定罪期间的人员均不能办理申请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手续 。
3.在市外参加过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申请前须按国家和广东省的相关规定办理好转移接续手续;对本市有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需先告知经办人员将其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合并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