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文旅2022年新春暖企惠企贷款贴息申报指南


江门文旅2022年新春暖企惠企贷款贴息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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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税务登记、依法经营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二)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民宿、演艺等文旅企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
(二)三年内出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或出现重大投诉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二、扶持标准及条件
(一)补贴我市文化和旅游企业(以下简称文旅企业)于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商业银行新增贷款(续期、展期视同新增)及存量贷款 。每家文旅企业原则只能申请一笔商业银行贷款贴息,贴息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
(二)贷款类型仅限用于保证企业发展和必要的保障性供给等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费用的短期流动性贷款,以及文化和旅游项目贷款 。其中 , 对短期流动性贷款贴息予以优先支持 。每家文旅企业贷款贴息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
(三)贴息率最高不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 。实际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基准利率的,贴息率最高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 。
(四)贴息原则为“先付后贴”,即文旅企业先支付贷款利息后再申报贷款贴息 。对逾期不归还银行贷款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不予贴息 。
(五)补贴总额限定为200万元,按照谁先申报,谁先获得补助的原则,额满即止 。
三、申报材料
文旅企业应确保申报贷款贴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凡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贴息资金的 , 取消贴息和追收已拨付的贴息资金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文旅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江门市文化和旅游企业贷款贴息申报表》;
(三)企业贷款合同复印件;
(四)企业申请贷款贴息期6个月付讫利息的银行结算凭证复印件 。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申报对象通过“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简称江惠通平台,网址:https://jht.jiangmen.gov.cn/)进行申报 。申报贷款贴息的文旅企业于2022年7月8日前登录江惠通平台进行申报 。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
五、结果公示
扶持对象名单和分配金额统一于2022年7月底前进行公示7个自然日 , 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核实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贴息 。
六、其他事项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扶持资金,不得拖延兑付时间 。对违反财经纪律、出具虚假材料、凭证,骗取资金的单位,将收回财政资助资金,取消其以后5年的申请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二)本方案实施后涉及的具体问题,由市、县两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如下: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0750-3361991;
蓬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0750-8223523;
江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0750-3861215;
新会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0750-6633097;
台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0750-5506691;
开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0750-2360215;
鹤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0750-8902286;
恩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0750-7712369 。
附件:2022年度江门市文化和旅游企业贷款贴息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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