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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登记办理须知
一、登记对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江门市居住的公民,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报居住登记 。
二、所需材料
1、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驾驶证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等 。
2、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 , 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等 。
3、申报人相片
三、办事流程
办理平台:江门公安邑微警
1、填写登记申请信息
填写申请人居住地址信息 。
2、上传申请证明材料
上传业务办理所需电子材料 。
3、提交申请信息
【江门居住登记办理对象/材料/流程 广东江门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核对录入的申请信息无误 , 确认后提交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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