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人员办理落户流程


阳江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人员办理落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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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12个工作日内 , 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 , 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 , 报县(市)公安局(分局)户政部门 。
2、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 , 同时签发《准迁证》 。
3、申请人属省外迁入的要凭《准迁证》先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再回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属省内迁入的直接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
申请条件:
在本市江城区、阳东区的城区有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2年的人员,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未满十八周岁)、父母等 , 可在当地申请落户 。
办理时限:
【阳江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人员办理落户流程】15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