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居住证申领指南 清远的居住证怎么办理


清远居住证申领指南 清远的居住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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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居住证申领指南
办理条件
跨地级以上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
注意:
公安派出所对于已经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口 , 应当发给居住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个人需要申领居住证外,可以不发给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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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清远居住证申领指南 清远的居住证怎么办理】线上办理(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或线下窗口办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粤省事申请居住证,需要先申请居住登记;
2、办理居住登记后,满半年再申请居住证 。
3、首先在微信登录粤省事,选择地市清远市,然后选择对应的业务,输入信息,上传材料,提交业务 。如在清远市有房产满半年并入住或近一年内已交社保满6个月,无需等满半年可直接申请居住证 。
4、网上材料审核通过后,还需群众到居住地派出所提供材料原件,供派出所核实真伪 。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向派出所提出申请,并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
2.受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
3.取证:申请人10个工作日到窗口领取 。
清远居住证申领指南 清远的居住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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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一、流动人口办理有效期6个月(含6个月)以下居住证的:
1、已按要求填写的《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点此下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表);
2、办证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办证人的《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及居住证照片两张;
4、近一年内在居住地所属地级市辖区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社保缴费清单;(不受半年时间限制)
5、满半年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直系亲属证明 。(不受半年时间限制)
5、在本市居住的有效居住场所证明(包括:1、与屋主签订的居住合同;2、企业出具的厂内住宿证明,详情在最最下面);
6、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同时提交已经居住地镇、街以上计生管理部门检验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7、在全省范围内非首次领取的,同时出示已缴纳补领、换领居住证工本费的凭证 。
二、流动人口办理有效期6个月以上(不含6个月)至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1、以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提供劳动就业登记管理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查核原件,收复印件)
2、以经商为由申请办理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查核原件,收复印件) 。
办理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公安局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公安局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公电话:0763-3480340
办公时间: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佛冈县公安局户籍窗口
办理地点:佛冈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楼一楼大厅11-13号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