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民改名指南 在清远市改名如何办手续

【清远市民改名指南 在清远市改名如何办手续】

清远市民改名指南 在清远市改名如何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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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民改名指南
办理条件
1.被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需要更改姓名的;
2.未满18周岁,由于父母离婚双方取得一致意见申请更改姓名的;
3.姓名中有难于书写辨认的冷僻字或姓名谐音明显不当,有辱人格易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本人姓名与初次登记的档案姓名不符的 5.同音异字的、公安机关登记错误的 。
办理材料
 ?。?)已按要求填写的《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的书面报告(收原件);
 ?。?)《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从业于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
 ?。?)申请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需双方共同到场签署《同意子女变更姓名的声明》 。
 ?。?)姓名登记错误的,申请人提供差错说明 。
 ?。?)佛教徒、道教徒因出家申请变更佛教法名、道教法名,以及僧人、道士、尼姑等因还俗申请恢复出家前姓名的,需收取宗教事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
窗口办理流程:
1)预约 。无
2)取号 。申请人到大厅叫号机按顺序取号 , 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办理顺序号 , 窗口工作人员按申请人的现场取号凭条顺序依次接受申请 。
3)申请 。申请人通过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
4)受理 。窗口服务人员核验申请材料 , 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 , 予以受理,出具《受理户政业务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 或一次性口头告知申请人补正,并向用户提供业务指引 。
5)审查 。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 , 签发通过决定;
6)领取结果 。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
办理地点: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 。
办结时限: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发给申请人回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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