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60岁以上和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 16岁以下人群


关于开展60岁以上和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 16岁以下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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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市民朋友:
按照全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统一部署,遵循分阶段逐步推进原则,我市于7月15日已启动60-64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为进一步构筑人群免疫屏障,我市有序开展65岁以上和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开展65-70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7月底前,根据60-70岁人群疫苗接种进度 , 逐步启动70岁以上人群疫苗接种工作 , 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确定和公布 。目前,60岁以上人群主要通过现居住地所属的街(镇)、居(村)委统一预约接种 。患有基础性疾病或对自身健康状况不了解的65岁以上人群,建议预约前先行到当地社区进行健康筛查 。
二、7月下旬,我市将启动15-17岁人群第一剂接种,8月继续开展12-14岁人群第一剂接种,同时完成15-17岁人群第二剂接种,并且在9月底完成12岁以上人群查漏补种 。预约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 , 实行团体预约,具体接种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请学生、家长积极配合教育、人社等部门做好前期摸底登记工作 。
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防控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接种疫苗要形成免疫屏障才能发挥最大作用 。请市民朋友为了您和家人及公众健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共同助力防控疫情! 预约接种疫苗同时 , 请广大市民仔细了解接种适应症和禁忌症,如有疑问 , 可前往附近接种点咨询 。接种疫苗后,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如有不适 , 请及时就诊并报告疫苗接种点 。
清远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60岁以上和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 16岁以下人群】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