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企业职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条件 韶关养老保险新政策


韶关企业职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条件 韶关养老保险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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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条件:
【韶关企业职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条件 韶关养老保险新政策】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 且未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储存额,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其中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养老保险费全部由个人缴交的参保人,还可享受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 。
企业职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材料: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2、居民身份证
3、以申领人名义开立的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 。参保人未提供社会保障卡的 , 需提供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在指定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账户存折账号页或借记卡 。
4、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未核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提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历史信息审核申报表》和核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