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指南 广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桂林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指南 广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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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手册
一、被征收什么样的土地可以享受养老补贴?
答:《实施细则》规定:被征用的土地,是指征地时被征地农民或农户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农用地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除此以外的土地均不享受养老补贴 。例如:宅基地、坟地、农村集体所有且未向农民发包的土地 。
二、被征地农民享受养老保险补贴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被征地农民享受养老保险补贴,应当符合以下4个条件:
1、必须是在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正式发布的征地公告之日为基准日前的在册人口,且被征地时已年满16周岁(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非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人员);
2、土地被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征收;
【桂林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指南 广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3、征地时持有被征收土地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4、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符合条件的在册人口必须参保 , 不参保不得享受养老保险补贴)
三、被征地农民应该怎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答:被征地农民可根据自己的年龄来进行选择,年纪轻(45周岁以下),建议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纪偏大(45周岁以上),建议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年纪偏大人员如果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根据桂人社函〔2015〕70号文规定,不允许往前追补缴足15年,只能往后逐年缴费缴足15年 。如参保人被征地时50周岁,那么按现行政策需往后逐年缴足15年后(即65岁)才能领取待遇;如参保人被征地时55周岁,那么按现行政策需往后逐年缴足15年后(即70岁)才能领取待遇 。具体情况可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人员详细咨询 。
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每次征地每户人均补贴标准为:征地基准日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被征地农户人均征地亩数 。
例如:2016年政府发布征地公告 , 2016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未公布 , 以2015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4983元的60%进行测算,即每亩32990元(54983×60%=32990元) 。在公告征收区域内该农户被征收的土地面积为2亩,农户家中享有土地承包权的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人员为4人,该户被征收土地享受的养老保险补贴总金额为65980元(32990元/亩╳2亩=65980元),该户共4人平均每人获得养老保险补贴金额为16495元(65980元÷4人=16495元/人) 。
一次或多次征地后,被征地农户人均征地面积累计超过8亩的,超过部分不再计发养老保险补贴 。土地被完全征收时,被征地农户人均征地面积累计不足1亩的 , 按1亩计发养老保险补贴 。
五、被征地农民怎样才可以享受养老保险补贴?
答:养老保险补贴只用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补助,除已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外,不直接发给被征地农民个人 。征地时已经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被征地农民,可以申请直接领取养老保险补贴 。
被征地农民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不得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