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苏州积分入学新政 2021年苏州积分入学新政策解读


2021年苏州积分入学新政 2021年苏州积分入学新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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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市区
包括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虎丘区)
积分入学流程:
①每年3月1日前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3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放的公办学校和服务区域 。
②每年3月1日至5月30日
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于每年3月1日至5月30日受理在苏州市区无自有产权住宅房屋流动人口提交的入学申请及各类材料,经确认原件属实后,将申请人信息录入“流动人口积分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入学一栏,建立积分入学档案,并出具受理回执 。已获得起始年级学籍的不予受理 。
③6月10日前
6月10日前,申请人到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签字确认积分分值 。
已纳入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 , 夫妻双方同时申请其未成年子女享受市区入学待遇时,一名子女只申请一所学校,排名时取分值高的一方的积分 。
④6月15日前
各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将入学申请信息按学校分类后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新市民事务中心 。区新市民事务中心将全区入学申请信息按镇(街道)、学校汇总后于6月15日前交区教育行政部门 。
⑤6月30日前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资源分布情况和户籍人口数量 , 科学测算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提供给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的空余学位数 , 合理划定当年各区(片区)积分入学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于6月15日前上报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 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30日前统一向社会公布 。
⑥7月10日前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镇(街道)、学校对达到当年度本区(片区)积分入学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的申请人按积分高低进行排名 。排名结果经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 , 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于7月10日前将符合积分入学分值要求的入学对象进行公示 , 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
申请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向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于公示期满后的3个工作日内核实并予以答复 。
【2021年苏州积分入学新政 2021年苏州积分入学新政策解读】⑦7月20日前
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于7月20日前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入学准入卡及入学告知书 。
⑧7月25日前
对于达到当年本区(片区)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的申请人,未能进入申请学校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放的其他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调剂 。统筹调剂的学生名单应当于7月25日前向社会公布 , 并向其发放入学准入卡及入学告知书 。不服从的不再安排 。
已列入入学名单(包括统筹调剂)的流动人口根据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发放的入学准入卡和入学告知书,到准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
需要您操作的流程:
①每年3月1日至5月30日,参加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根据公布的开放公办学校和服务区域 , 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出子女入学申请,申请仅限一所学校,且只能申请起始年级,并填写申请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