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昆山人民政府


昆山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昆山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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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昆山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昆山人民政府】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 ,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以及苏州市疫情防控系列通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社会面管控 , 取消各类公众聚集性活动;电影院、棋牌室、网吧、KTV、游戏厅、酒吧、足浴、浴室、台球室等密闭场所暂时关闭;线下培训机构一律暂停 。
二、加强重点区域管理,严格小区(村)出入口管理 , 科学设置查验点位,做好人员进出查验工作;所有居民应主动配合“两查一测一扫”(查“苏康码”、查戴口罩、测体温、扫“鹿路通”码)、区域核酸检测工作 。
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控制购物人员数量,提倡无接触配送,避免人群聚集 。线上线下药店全面暂停“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销售 。
四、加强公共交通管控,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等严格实行测温、查码和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 。乘坐出租车,倡导扫描防疫“二维码” , 进行扫码登记 。
五、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
六、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及其他近期发生本土疫情设区市(直辖市为区)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 须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及单位报备,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落实相关防疫要求 。
七、请广大市民提高自我防护与保护他人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到“非必要不离昆”,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提倡有条件者居家办公 。
八、对瞒报、谎报、伪造疫情信息,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多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等良好的卫生习惯,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开展自主健康监测,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
昆山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