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吴江落户政策 吴江落户新政策2020新政策


2021吴江落户政策 吴江落户新政策2020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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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吴江落户政策 吴江落户新政策2020新政策】一、根据《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0〕14号)中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就我区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落户政策规定如下:
 ?。ㄒ唬┰诒厩蛩罩菔衅渌鋈送蹲适凳兆时救嗣癖?00万元以上,并合法经营3年以上 , 或近3年累计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并在本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允许其本人、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及其未婚子女迁入,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
 ?。ǘ┕郝虮厩商咨唐纷》?5平方米以上,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户口迁入,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1.购买本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本区或苏州市其他区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 , 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具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及其未婚子女迁入;
2.购买本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在本区或苏州市其他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允许其本人、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及其未婚子女迁入 。
二、明确我区迁往农村地区按《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苏公规〔2016〕3号)第九十二条执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 公民可以申请向农村地区迁移户口:
 ?。ㄒ唬┩犊颗渑?nbsp;, 户口迁入的房屋为配偶或者其父母、子女所有;
 ?。ǘ┫忠劬说呐渑荚诒臼谐钦蛭藓戏ㄎ榷ㄗ∷⑽藓戏ㄎ榷ň鸵担?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现役军人父母的;
 ?。ㄈ┪闯赡曜优犊扛改?,户口迁入的房屋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
 ?。ㄋ模└改冈诒臼谐钦蛭藓戏ㄎ榷ㄗ∷⑽藓戏ㄎ榷ň鸵?,均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投靠成年子女,且子女在农村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ㄎ澹┗Э诘羌窃谘寤У拇笾凶ㄔ盒!⒓脊ぱT谛:捅弦笛昵虢Э谇ɑ卦模?
 ?。┍救嗽谂┐宓厍泻戏ㄎ榷ㄗ∷统邪恋?,在现户口所在地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就业的;
 ?。ㄆ撸┥枨氖泄不毓娑ǖ钠渌樾?。
三、本通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苏州市吴江区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吴政规字〔2013〕7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