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疫情防控第3号通告


昆山市疫情防控第3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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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疫情防控第3号通告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叠加秋冬季节因素,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增大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 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在昆人员出行前请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坚持“非必要不出省”的原则,近期尽量避免跨省出行,不前往新增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 。如确需前往 , 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昆后做好个人健康监测,配合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
二、主动报告行程轨迹 。个人要提升防控敏感性,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城市旅居史的人员 , 与各地公布阳性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 , 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 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 。
三、加强旅游出行管理 。各类旅游经营主体要落实防控要求,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严格控制旅游团队规模 , 最大限度减少跨省旅游活动 。市内文化旅游场所要严格控制接待人数上限,严格查验游客行程码、健康码,落实体温检测、佩戴口罩、限流错峰等措施,加强室内场所、物品和环境消毒 。
四、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 , 严格控制会议、培训、论坛等聚集性活动 。确需举办的,尽可能采用线上视频形式,最大限度压缩线下活动规模 。明确会议等聚集性活动的主体责任,会前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疫要求,做好参加人员旅居史、接触史排查 。
五、坚持良好健康行为 。请公众继续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不扎堆 , 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的卫生习惯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第一时间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要做好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就医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 。
六、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手段,符合条件的公众应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目前我市已启动第三针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公众应当进行加强免疫 。
昆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昆山市疫情防控第3号通告】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