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人才购房政策 相城区人才落户政策


相城区人才购房政策 相城区人才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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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享受优惠购房及优先选房政策支持政策
1、人才优惠购房
区属国资公司配建或参与建设的商品住房项目 , 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面向人才提供一定数量的优惠购房 。
符合条件的人才根据人才层次可申请享受最高2000元/平方米的购房优惠,购房优惠和安家补贴可叠加享受 。
A-F类人才分别可享受2000、1500、 1200、1000、800、600元/平方米的购房优惠减免 。
购房优惠由区属国资公司承担 。
2、人才优先购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相城区内投资建设的房地产项目,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房实施人才优先选房购买政策 。
符合条件的人才凭人才证明优先选房 。
适用对象
A类:落户我区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 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
B类:
B(1)类人才: 落户我区的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 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项目的第一、第二完成人;
B(2)类人才:落户我区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
B(3)类 人才:落户我区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我区自主培育的省“双创团队”中的3名核心人才、省“双创人才”和"333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
B(4)类人才:苏州杰出人才奖获得者,我区自主培育的姑苏人才计划领军或相当于领军人才等 。
C类:
C(1)类人才:我区自主培育的省“双创博士”和“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我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直聘的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或相当职务者 。安家补贴:最高50万元 。
C(2)类 人才:我区自主培育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
C(3)类人才:从我区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后在我区创新创业的博士后 。
D类:
(1)入选阳澄湖科技领军人才计划各类人才;
(2)入选阳澄湖文化人才计划的领军人才、重点人才;
(3)入选阳澄湖教育人才计划的A类、B类、C类引进人才;
(4)入选阳澄湖医卫人才计划的领军人才、重点人才、紧缺人才;
(5)入 选阳澄湖农业人才计划的领军人才、突出贡献人才;
(6)入选阳澄湖紧缺专技人才计划的企业高技能领军人才 。
E类:
E(1)围绕区域重点发展项目引进的优秀海外专业人才 。
【相城区人才购房政策 相城区人才落户政策】F类:经认定入库的有关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