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人才落户单位申请指南2020 常熟人才落户单位申请指南2020年( 二 )


④拟投靠直系亲属的,需提交投靠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
⑤婚姻材料 。已婚人员需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需提交离婚证(附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未成年子女随迁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非婚生育或离异人员子女随迁,直接抚养人需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子女抚养权协议书或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属失业未婚子女随迁的,需提交失业未婚的书面承诺书 。
五、诚信承诺及公示反馈材料
申请单位及个人应分别提交《常熟市申办人才落户申请单位承诺书》和《常熟市拟落户人员申请单位内部公示回执》,及《常熟市人才落户申报人个人承诺书》 。
六、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材料
无需提供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信息,由常熟市人社一体化系统直接比对 。
【服务流程】
一、预审
(一)预申请
1.登录:申请单位登录常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官网(常熟人才就业网http://www.csrc91.com)或常熟人社微信公众号人才落户申报平台;
2.填报申请信息: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请信息 。
3.上传申请材料:按系统提示逐项上传清晰、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 。材料包括: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材料,户籍及婚姻材料,诚信承诺材料等 。
(二)预审 。我中心工作人员自收到预申报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比对等方式 , 完成对预申请信息和材料的信息比对工作,并反馈预审结果 。其中:对以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条件申请的材料,由我中心工作人员转递至市人社局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或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办理材料审核手续,材料反馈后我中心再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 。
(三)转档
1.申请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拟落户人员,需转档的由单位自行出具《调档函》;
2.其他单位拟落户人员,人事档案尚未转入我中心保管的 , 申报人才落户时应同时申请转档手续 。在我中心预审完成后,个人可根据告知在人才落户申报平台自助打印含有电子章、授权码(通过授权码在常熟社保服务网可验证真伪)的《调档函》,由本人凭《调档函》到原档案保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并通过机要通信的方式进行转递 , 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
[自助打印《调档函》前,请与原档案保管机构联系,如对方不受理自助打印件的,可携带居民身份证前往我中心(常熟市珠江路222号)2-4号窗口办理《调档函》] 。
3.档案已在我中心或苏州大市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的可进入审档环节 。
二、公示
1.社会公示 。经预审 , 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在我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src91.com)进行公示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
2.单位内部公示 。单位自收到我中心公示告知之日起 , 应当在单位内部公示栏或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张贴《常熟市拟落户人员申请单位内部公示榜》 。公示期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并如实反馈公示结果,提交《常熟市拟落户人员申请单位内部公示回执》及单位内部公示栏公示照片或信息系统公示截图 。
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我中心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并告知核实结果 。
到档后进行审档
⑴申请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在档案转入单位后由单位负责档案审核工作,并向我中心提交《常熟市人才落户人事档案情况核实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