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人才落户办理指南 常熟人才落户办理指南电话( 三 )


四、申请受理
我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确定受理或不受理 。对符合落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进入审核流程 。
对不符合落户条件的或存在《细则》第三条第四款第三点不予受理情形之一的 , 告知不受理的理由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
五、审核
材料齐全的 , 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组织审核和审批 。对初审、复核 , 符合落户条件的 , 在中心同意后签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并转递至拟落户地公安机关 。
对申请单位或个人存在《细则》第三条第五款审核不予通过情形之一的,由我中心反馈信息 , 并说明理由 。
六、户籍迁移
拟落户人员根据公安机关的告知和《细则》第三条第六款的要求办理户口迁移和落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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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常熟市珠江路222号一楼公共服务大厅2-4号窗口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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