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社保补贴核定 吴中区社保补贴核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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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苏州市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苏劳社就〔2006〕23号)各类用人单位当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按实际招用人数 , 在相应期限内按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向街道、社区申报就业,并按《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苏府[2008]69号)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
具体如下:
苏州社会保险补贴办法
一、各类用人单位当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按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 。
1.补贴标准根据当年我市企业参保单位实际缴费基数,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合计单位缴费比例计算 。
【吴中区社保补贴核定 吴中区社保补贴核定流程】2.各类用人单位于录用就业困难人员当月25日前 , 携本企业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当年录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劳动合同》、《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等材料,到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所在地(市或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填写《苏州市区参保单位录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办理申报手续 。
3.对2008年底前核准社会保险补贴但未到期的企业 , 在剩余期限内按本办法仍由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就管中心)办理申报手续 。其中原口径上的各类用人单位(除服务型企业和商贸企业以外),其2008年底前核准享受定额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从2009年起按本办法享受全额社会保险补贴 。
二、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按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 。
1.补贴标准根据当年我市企业参保单位实际缴费基数,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合计单位缴费比例计算 。
2.经过认定的公益性岗位单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于当月25日前 , 携填写完整的《苏州市市区公益性岗位申报补贴花名册》、居民身份证、已办理录用手续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凭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所属街道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当月新增人员申报手续 。
3. 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相应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
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 , 向街道、社区申报就业,并按《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苏府[2008]69号)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
1.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定额确定 。补贴标准为每月233元,其中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48周岁的人员,补贴标准为每月308元 。
2.灵活就业人员于当月25日前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手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证》,到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申报就业,填写《苏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向社区提出享受社保补贴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