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昆山积分入学政策 昆山积分上学政策2021( 二 )


第二章?申请受理
第十条??积分入学采取网上申报,申报日期为当年度3月20日至4月19日17时 。参加积分入学管理的新市民应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昆山网,点击“昆山市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报名”窗口,按《昆山市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报名操作手册》提示分区镇、分学段进入系统 , 准确填写拟入读学校以及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录入相关附件 。每个新市民子女只能申报一所居住地所在学区内的公办学校 。所填报信息的有效日期以当年度申报截止日4月19日为止 。
第十一条?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申请管理由各区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负责 。各区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受理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的政策咨询解释、网上信息核对及资料现场初审等工作 。
第十二条?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3月20日至4月19日17时内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积分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信息表》提交至所在地区镇便民服务中心积分入学管理窗口 。窗口初步审核后,退还原件,复印件与《积分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信息表》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后一起存档,实行一人一档 。
窗口初步审核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包括:
1.户籍相关证明 。
2.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有房产证的可不提供居住证) 。
3.住宅类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其中提供的住宅类房产证遵循每5年认定一名学区生的原则 。租住房屋同样遵循每5年认定一名学区生的原则 , 提供无房证明,有规范的合同,并且房东持身份证和住宅类房产证原件或依法委托他人到现场确认) 。
4.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或者法人登记证(2020年4月19日前),或者工商营业执照(2020年4月19日前)且仍在经营 。
5.先进典型(见义勇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6.专业技术职称审批材料及证书、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7.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小学) 。
第十三条?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并纳入信用管理体系 , 申请人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积分入学 。申请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职能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
第三章?资料审核
第十四条?相关部门按照《昆山市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积分指标内容及计分方法》,制定材料核实和评分操作细则并向社会公开,公布咨询方式 , 同时负责相关积分内容的咨询释疑工作 。对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新市民实施评分工作,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公安部门负责核实居住登记信息和遵纪守法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核实新市民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等级和在昆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其中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核实);房地产登记部门负责核实新市民及其子女住宅类房产证登记信息;公安部门、总工会、文明办负责核实先进典型;教育部门负责核实新市民文化程度 。
第十五条?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 , 组织人员进行核查评分,并在5月31日前完成核查评分工作 。
第十六条?6月1日至6月20日17时为申请人查分阶段 。这期间,申请人可登录《昆山市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填报系统》查分,对个人积分情况有异议的 , 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提交申请的积分入学管理窗口提出积分复核要求 。窗口人员及时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
第四章??入学管理
第十七条?各区镇根据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于7月19日前在中国昆山网上公布区镇申请人积分高低排名及各学校二次填报志愿可供学位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