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苏州人才乐居工程申报指南(苏州人才乐居 2021年苏州人才房


2021苏州人才乐居工程申报指南(苏州人才乐居 2021年苏州人才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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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苏州人才乐居工程
2022还未通知~可以参考2021的申请指南
2021年苏州人才乐居工程
一、适用对象
1、顶尖型人才(A类)
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 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
2、领军型人才(B类)
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入选者(青年项目除外) , 国家级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青年拔尖除外),“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 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省“双创人才”(含省“双创团队”领军人才) , 省“333工程”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姑苏人才计划资助的领军或相当于领军人才;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
3、拔尖型人才(C类)
“四青”人才: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入选者(青年项目)、国家级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引进的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达10万元及以上的高管和技术骨干;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
4、骨干型人才(D类)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直聘的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或相当职务者;留苏创新创业的博士后;省“333工程”三层次培养对象;新引进的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5万元~10万元的高管和技术骨干;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
5、储备型人才(E类)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符合各地紧缺专业目录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各地紧缺工种目录和相关条件的高技能人才,高级工应在30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技人才;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 。苏州本地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苏就业创业的,视同为引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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