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人才薪酬补贴申请指南2020 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才补贴


苏州工业园区人才薪酬补贴申请指南2020 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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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板凳~划重点
申报范围
在园区注册成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事业单位 , 可组织人员申报园区人才薪酬补贴:
1.国家级人才工程、国家万人计划、江苏省双创人才计划、姑苏人才计划、园区金鸡湖人才计划入选者创办的企业;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纳米技术应用等新兴产业企业;
4.高端装备制造、总部经济、金融机构、专业服务、现代物流、服务外包、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医疗机构等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领域单位;
5.科教创新区内高校院所,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内工业智能化、绿色环保、文体旅领域单位 。
园区国有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除外)不纳入申报范围 。
申报对象
园区人才薪酬补贴申报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入职;
2.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正高级职称,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 且正常缴纳园区社保;
3.年工资薪金40万元以下(不含40万元);
4.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人工智能等重点新兴产业引进的硕士以上优秀应届毕业生优先支持 。企业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等不纳入申报对象 。
补贴标准
具有硕士学位的人才,给予3万元薪酬补贴;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 , 给予4万元薪酬补贴;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才,给予5万元薪酬补贴 。补贴金额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自理 。
申报受理
1.申报时间: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 。
2.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人才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人才服务专区”(http://tsc.sipac.gov.cn/one/) , 选择人才补贴-人才薪酬补贴申报,点击底部“在线办理”登录进入园区人才薪酬补贴申报系统,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苏州工业园区2019年度人才薪酬补贴网上申报指引(操作手册)》;人才申请名单由所在单位按推荐顺序进行排列 。
3.认定程序:
网上初审:2020年7月1日至7月15日,各业务主管部门对照条件,审核企事业单位及申报人资质、相关材料的完整度以及材料与所填信息的匹配度 , 符合申报条件且材料齐备后方可通过初审 。
专家评审:2020年7月16日至8月10日,各业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根据申报人人才评价积分及其他事项完成评审,形成复审通过人员名单 。
现场审验:2020年8月11日至8月31日,通过复审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原件至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审验 。
认定发文:2020年9月1日至9月30日,建议补贴名单报园区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 。公示无异议,即正式发文公布补贴名单;公示有异议,由园区组织部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
补贴拨付:2020年10月9日至10月30日 , 受补贴人员根据要求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交薪酬补贴拨付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1月15日前一次性拨付2019年度人才薪酬补贴 。
其它事项
1.已获得过薪酬补贴的人才可继续申请,但需重新申报评审,累计补贴原则上不超过3年;符合申报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当年度申报人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人 。
2.已获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者,不再重复享受园区人才薪酬补贴;获补贴人员若在2020年10月30日前从申请单位离职的 , 本年度薪酬补贴不予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