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疫情期间惠企政策汇编 疫情苏州园区补贴


苏州工业园区疫情期间惠企政策汇编 疫情苏州园区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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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纲要
第一部分:金融政策
第二部分:房租政策
第三部分:社保政策
第四部分:税收政策
第五部分:用工政策
第六部分:交通政策
第七部分:外贸政策
一、金融政策
1、以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为实际控制人或股东的园区注册企业可享受专属融资产品:
△人才贷:企业信用贷款,贷款额度最高1500万元 。
△才智贷:个人经营贷款 , 贷款额度最高1000万元,其中信用方式最高100万 。
咨询电话:67068000、67068014、67068079、67060117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重点支持科技、人才企业,以及与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主要产品:△战疫贷:单个企业年度贷款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 。
3、设立5亿元园区转贷基金 。加快搭建企业与银行机构间的信贷合作周转平台 , 帮助缓解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周转压力 ,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缩短审批时间,降低转贷费率 。(苏园工〔2020〕31号)
4、扶持防疫创新产品应用,鼓励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采购区内非关联企业的防疫创新产品,最高给予每个单位年度奖励金额200万元 。(苏园工〔2020〕31号)
二、房租政策
1、减免房租 。
对中小企业承租园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经营用房、且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遇到困难的,2020年2月免收,2020年3月、4月减半收取 。(苏园财〔2020〕9号)
2、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部分服务业、应急物资保障企业、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等各类载体以及企业为防控疫情开展的技术改造项目等,优先予以政策支持 。(责任部门:各专项资金业务主管部门、财政局、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苏园工〔2020〕31号)
三、社保政策
1、疫情期间,允许企业申请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经园区劳保等部门据企业申报情况做出认定 , 符合条件的可缓缴社保、公积金 。(苏园工〔2020〕31号)
2、援企稳岗 。
放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对符合要求企业,直接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用于稳定就业岗位等支出 。苏园工〔2020〕31号
四、税收政策
1、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发生重大损失企业可依法申请房产税、土地税减免;符合要求的情形,可免征增值税、免征流转税及附加、免征个人所得税 。(责任单位:园区税务局)(苏园工〔2020〕31号)
2、园区税务局“税十条”
五、用工政策
1、针对“四上”及新兴产业企业新聘用员工的租房补贴 。联系方式: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严小姐66605849、李小姐66605877 。(苏园劳保〔2020〕7号)
2、 企业因复工复产员工需在园区公布的经济型酒店内居住或隔离观察的,一次性补贴100元/人天 , 最长补贴7天 。酒店联系方式:400-600-0600 。(苏园劳保〔2020〕7号 )
3、对于为企业新引进劳动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奖励 。联系方式:园区就管中心林小姐66608252、包小姐66605933 。(苏园劳保〔2020〕7号)
4、向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均在园区、且疫情期间有用工需求的制造业企业 , 以短期借用、服务外包等形式调剂劳动力;服务业企业参照“园区防疫项目制培训”要求 , 对调剂出的员工按规定进行培训,纳入“园区防疫项目制培训”重点企业名单的,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