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滨湖区离婚登记流程调整 无锡市滨湖区民政局离婚登记


无锡滨湖区离婚登记流程调整 无锡市滨湖区民政局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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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 , 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相关文件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对离婚登记流程进行调整,现告知如下:
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 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
受理
【无锡滨湖区离婚登记流程调整 无锡市滨湖区民政局离婚登记】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
 ?。?)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 , 不予受理;
 ?。?)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
冷静期
 ?。?)冷静期计算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三十日 , 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 , 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届满之日可受理当事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但不可办理离婚登记 。
 ?。?)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审查
 ?。?)登记发证期计算 。自冷静期届满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三十日,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 , 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
 ?。?)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 。
 ?。?)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 , 应当出具 。
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予以登记 , 发给离婚证 。
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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