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契税办理注意事项 无锡契税怎么交


无锡契税办理注意事项 无锡契税怎么交

文章插图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
2.文书表单可在江苏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
3.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5.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 , 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 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6.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 , 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
7.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人,因销售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或者被税务机关列为非正常户等原因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可在税务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办理契税纳税申报 。
8.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持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办理 。
9.特定事项主要包括:单位转让土地、房屋相关涉税事项;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的减免税和不征税事项;存量房评估中正当理由认定事项;存量房交易技术价格争议处理事项 。
相关阅读:
【无锡契税办理注意事项 无锡契税怎么交】